货运保险

保险千千万,投保怎么选?我司提供在线投保专注于打造更快、更好、更专业的保险服务,让你投保有指导,理赔有保障! 本期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法定除外条款的知识分享,对保险更了解,才能全面把控风险,保泰持盈! 平安险、水渍险、一切险、傻傻分不清? 有的小伙伴就有疑问啦,是不是投保了一切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?非也!即使是一切险也有除外条款,即保险责任不包含的部分,包括法定除外条款和约定除外条款。本期我们就来为大家讲讲什么是法定除外条款吧! 货运险的法定除外条款,指的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第242条和243条,规定了四种保险人不赔付的责任。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 故意是指被保险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后果,仍希望或放任其发生。因为被保险人故意的行为造成的货损,保险人理所应当是不会为此买单的哦! 航行迟延、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 常见的航行迟延、交货迟延导致的损失,包括季节性商品跌价、货物变质、违约责任等,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。 行市变化是指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货物在市场上的价值发生变化,行市变化导致的损失属于商业风险,不属于海上风险,自然也就不在我们货运险的范围内啦! 货物的自然损耗、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 自然损耗包括自然磨损、自然渗漏、自然短重等,不属于保险责任。自然损耗是必然会发生的,不符合风险的偶然性原则,因此不属于保险的范围。当然,因外来风险产生特殊损耗仍然属于保险责任。 货物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是指货物在航程中,在没有外来因素影响的情况下,因货物自身的原因直接导致货物损耗的情形。例如,水果装船时过熟导致的腐烂、粮食水分过高导致的变质、锂电池自燃等情况,通常都是不赔付的。 包装不当 货物包装不足或不当在我国被归结于发货人的责任(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<海洋运输货物保险>中“发货人责任”条款解释的批复》),保险人不承担包装不当产生的损失。衡量包装是否恰当,通常考虑包装的材料及方式是否充分。建议小伙伴们以行业规定进行包装哦! 当发现货损有可能发生时,小伙伴们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,不能放任货损的发生哦! 包装货物时,采取行业规定的材料和方式,对货物进行充分的包装 运输存在自身缺陷的货物时,可以从货物的包装、运输工具等方面入手,尽可能减少自然损耗的发生 如果不幸遇到了迟延或行市变化,小伙伴们擦干眼泪,明天会更好!

在线客服

  电话:021-60351098

   手机:13641996919

 邮箱:2881635491@qq.com

 微信:13916094624